我的房子装饰好后就租出去了。租客入住不到两个月,房子的两个卧室以及楼下街坊家的吊顶和卧室的墙纸就渗水发霉。装饰公司一向推责,楼下业主也找我索赔,让我帮他替换浸水的沙发和两个卧室的墙纸。为防止持续渗水,我已对卫生间做改造。我和装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,手写合同也丢了,而且我向装饰公司付出的是现金,我该怎么维权? 孙先生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,侵略权力的行为危及别人人身、产业安全的,被侵权人有权恳求侵权人承当中止损害、扫除阻碍、消除风险等侵权职责。所以,若楼下业主的实践丢失是因你的房子漏水导致的话,应由你承当扫除阻碍、消除风险、补偿相应的丢失等职责。
如漏水是因为装饰公司的装饰办法不妥导致的,装饰公司应承当违约职责,你能够向其追偿。尽管手写的装饰合同丢失且你是运用现金付出的装饰款,但你能够从装饰期间与装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、装饰报价单据、装饰出场前向物业存案请求等方面举证,承认两边已构成事实上的装饰合同联系。如房子漏水确因装饰公司导致,那么装饰公司应及时弥补并承当修补的职责。你有其他丢失的,装饰公司应当补偿,即你向街坊进行补偿后,能够向装饰公司追偿。